赵某、刘某、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(下称甲企业)。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,且其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,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。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现方式的表述中,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( )。 - 苏州中级会计职称《经济法》每天一题:合伙企业法律制度
单选题
答案:A
解析: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,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;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。
考点:合伙企业法律制度
苏州中级会计职称《经济法》每天一题:合伙企业法律制度
2021年苏州中级会计职称备考正式开始,苏州中级会计职称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。苏州会计网为大家准备了每天一题测试题,赶快练习起来吧!
http://www.szxcjy.com/kaoshi/2704.html
赵某、刘某、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(下称甲企业)。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,且其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,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。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现方式的表述中,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( )。
A、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
B、张某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
C、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
D、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
答案:A
解析: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,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;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。
考点:合伙企业法律制度
苏州中级会计职称《经济法》每天一题:合伙企业法律制度
2021年苏州中级会计职称备考正式开始,苏州中级会计职称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。苏州会计网为大家准备了每天一题测试题,赶快练习起来吧!
http://www.szxcjy.com/kaoshi/2704.html
(一)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,不代表我们立场,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(二)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内容、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。联系方式:邮件 401945625@qq.com